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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两年前离婚了,当时房子没有房产证,签了一个离婚协议,现在房子办理房产证,我怕影响他以后买房子?
释义
    可以。现在很多夫妻都是两个子女,而住房呢,只有一套,这种情况下,就会考虑到上面的问题,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两个孩子的名字?答案是:可以,但是夫妻两人需要商一致,约定各共有人具体的房屋份额。因为两个孩子是非夫妻关系,按照法律要求,必须是为按份共有,需要协商注明两人各自占比多少,也就跟股份制是一样的意思。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款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同时,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说,如果写上两个孩子的名字,也必须明确各自占多数份额,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在房产证上,写上孩子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屋的产权比例,会给一部分到孩子这一边,所以说,需要好好去考虑这个问题,毕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如何做到公平公正,是父母们需要把握好的一个关键点。
    后来我嫁人了,户口移出来了,村里就不让我们那个房子办房产证,这个合理吗?
    进行房产证的产权登记应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最后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颁发登记后的房屋权属证书。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然后说这楼就归我家了,但是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需要公证一下吗?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登记不需要公证: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2、赠与房产。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和我前夫以前公积金贷款买过房,现在我们都离婚三年了,离婚时房子给了他,现在我和我丈夫想买房了?
    二套房的认定方式如下: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4、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办理二套房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办理二套房贷款需要以下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买镇上的房子,当时签的是房屋共建协议,有效?
    私下签订的买卖房屋协议书有效。但是如果买卖协议存在标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买卖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出卖人对房屋不具备处分权、买卖协议双方出于虚假意思表示而订立等情况的,买卖房屋协议书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媳妇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房子是我们父母拆迁房,分了两套,现是父母名,如果加了有没有不好的结果?
    法律分析: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加父母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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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7: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