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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强制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的程序应当包括:告知当事人;实行行政强制手段;紧急情况下向负责人补办手续等。《行政强制法》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一、派出所有逮捕权力吗?
    派出所没有逮捕权力。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需要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还需要补办批准手续。
    二、派出所有没有行政拘留的权力
    派出所对于违法行为人是没有独立决定行政拘留的权力的,其应当经过上级公安部门的批准才可以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程序有哪些
    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程序包含调查取证、听证程序、行政处理、治安调解执行等这几项。调查取证主要是询问、鉴定、辨认、检查、勘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措施等工作。听证程序包含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等程度,还有听证的举行程序等规定。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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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