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发基本工资吗? |
释义 |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应按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和福利。如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处理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工伤鉴定、医生证明和银行流水账等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在确定为工伤之后的休养期内或者正在接受医疗期间,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但是比较含糊。所以后来有了明确的解释和实务做法。那么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其实并不是基本工资。因为这对于某些计件和销量计算工资的员工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治疗之前十二个月所有工资加起来在取其平均数,这就是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报酬,这是比较合理公正的。当然,如果这个平均工资非常高,高出当地所在市给出的标准的300%,那就是按照最高的300%计算,超出的部分就不需要给了。如果是低于市内标准的60%,那就按照60%计算。这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在此期间的工资收入,也算是正常的工作收入,也是需要纳税的。 如果原先的单位不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支付,而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发生这一状况,是可以直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处理这事的。如果处理无效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此事。但是要有相关的材料。首先必须得确认是工伤,这就需要劳动局的工伤鉴定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之后还有有医生的证明或者医疗报告,证明医疗之后需要一定的休养期间,并且这段时间内是不可以正常工作的,而医疗报告就写明了伤情和治疗效果等等。其次就是工资收入的证明了,一般都是银行流水账。这就是最为重要的材料了,当然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材料,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结语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资报酬并非基本工资,而是根据治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平均工资超出当地标准的300%,则按照最高的300%计算;如果低于市内标准的60%,则按照60%计算,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可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此事。相关的材料包括工伤鉴定、医生证明或医疗报告以及工资收入证明等。其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具体情况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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