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是自愿则无事,因为试读协议是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行使的受国家保护的合同性质,所以如果是自愿试读协议将能更好的成为学生在校试读的保护权益和依据。 如果不是自愿签订试读协议而且学校逼迫进行签订此时学校已经侵害学生个人的合法利益,会收到我国法律约束和制裁。 学校无权要求毕业生一定要签三方协议,因为找工作是学生自己的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