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影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合同复印件在与原件核对一致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低于原件。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供经核对无异的复制件作为证据。传真件属于合同书面形式,互相传真并修改确认的可视为原件,但仅传输文本、图像的传真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传真件的证明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在承诺未成立前的传真件或在正式合同签署后的传真件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或内容的证据。 法律分析 一、合同的复印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1、合同的复印件与依法生效的原件核对一致的,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传真件的法律效力 1、传真件也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与原件相比较,传真件性质的不同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由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就其所载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的传真件可视为原件,但仅以传输文本、图像为目的的传真件在性质上类似于复印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其次,应根据客观情况判断传真件证明力大小。有时,即使传真件的性质属于原件,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当事人相互要约、承诺过程中所使用的传真件,只要一方的承诺尚未成立,该传真件就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或者,在可以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传真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宜又签署了正式合同文本,则该传真件也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证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仍低于原件。而传真件在与原件相比较时,只有经双方互相传真并直接确认的部分可视为原件,其他仅用于传输的传真件属于效力待定的证据。因此,在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作为证据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的大小,以确保其在案件中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修正):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和检察案件,并合理配备通晓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人员。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法律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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