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查出有滞纳金但账上没有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汇算清缴的时候,即使账上没有做,提示有滞纳金,需要调增。 (1)凡涉及会计差错的账务处理,首先进行更正,涉及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补缴上年度增值税,视具体情况,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然后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余额,将贷方余额补缴入库。 (3)补缴上年度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4)滞纳金、罚款,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罚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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