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到营业执照颁发的同一县市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另外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携带的资料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150元人民币。sfz复印件字迹要清晰,复印件太黑或字迹模糊的都不可以。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委托书(用A4纸写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填写申请表并盖公章。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办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 申领 各类组织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区新疆机构、国外、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非政府组织的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书,到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 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需在当地任一份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列明机构名称、机构代码机构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遗失代码证的正副本电子副本IC卡,凭报纸到原发证部门补办。(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法律依据: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代码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五条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组织机构,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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