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副省级城市的区长是厅局级副职领导干部。正常而言,各单位机构的行政级别顺序是: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省部级-正地厅级/正厅局级-副地厅级/副厅局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