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单位交纳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交纳合法。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单位和员工参保的缴费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百分之二十,个人缴纳百分之八;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百分之二,个人缴纳百分之一;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百分之八,个人缴纳百分之二;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所以养老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这个义务是不能由单位来代替的,否则单位将涉嫌偷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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