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 |
释义 | 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儿媳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即儿媳妇一般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但丧偶儿媳对于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被继承人签订遗嘱由儿媳妇继承的,儿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丈夫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等明确指明只属于丈夫的,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