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有继承权么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儿媳妇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因为儿媳妇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一、哪些人有权继承遗产 1、配偶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配偶是家庭成员的核心,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他们联结上下三代人的关系,共同担负着养老育幼的义务。 2、子女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子女是父母是亲近的晚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间存在着最密切的经济联系。此处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享有继承权,主要是因为父母是子女的最亲近的长辈直系亲属,父母不仅是家庭财产的主要创造者,而且也担负着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主要责任。此处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父母。 4、兄弟姐妹享有继承权主要因为兄弟姐妹关系,是旁系血亲中亲等最近的亲属关系。此处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史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史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继承权主要是因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除了父母以外的最近的长辈直系亲属。此处所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生祖父母、生外祖父母、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祖父母、继外祖父母。 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不是全部均分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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