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型车祸怎么处理赔偿 |
释义 | 小型车祸处理赔偿的材料如下: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条件是什么: 1、事发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 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 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 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 6、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维修发票、受害者《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交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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