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住院的工伤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与是不是住院没有必然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住院的工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工伤申领保险待遇的条件有这些: 1、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收到伤害或患职业病; 2、劳动者遭受的伤害或所患职业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伤鉴定等级越晚越好吗 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早晚与伤残等级确定没有太大联系,并不是越晚伤残等级越低。鉴定伤残等级应当综合考虑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出院的费用怎么计算 工伤认定出院结算由谁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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