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他人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交通事故调解的方式是什么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单据原件给谁? 注意,发生事故后,先报销商业险,留好复印件,然后走新农合。 1、复印件给新农合领取部分医疗费。 2、法院出示原件后留复印件。 3、商业保险公司需留原件。 4、如对方有保险,先满足对方需要。因为对方赔付后要找保险公司理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