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非税款项不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被处的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我国不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 1、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2、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4、教育费附加等。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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