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投标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支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履约保证金作为招投标合同中的一种担保措施,可以视为合同履行所需的费用,而且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税前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包括收入和减除项目两部分,减除项目中包括纳税前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招投标保证金不算预付款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列支,但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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