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将个人隐私发布到网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就会构成犯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侵犯个人隐私可以报警,已经构成侵权,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就可以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1、体现自由的价值,隐私权包括多种内容,如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都体现了“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的自由的价值;而体现“支配”、“控制”的自由之价值如个人隐私利用权,即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种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隐私权的利用同样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2、体现秩序的价值,隐私权的建立和保护保证了人际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人类行为的规则性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性,主要表现为:通过设立隐私权,使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以调整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隐私权的立法及其严格实施,不仅维护个人的安宁和安全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基本和谐,达到整个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而且保障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学习、工作,更好地造福人类社会。,3、体现尊严的价值,隐私权属于一种具体人格权,而人格尊严是人格权客体即人格利益的基础,因此隐私权自然体现出人之尊严,保护隐私权即保护人之尊严。隐私权体现了现代文明的一种生存艺术,与此相联系,隐私权也就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如果法律不保护某些只属个人领域的利益,那么人格尊严将荡然无存。,发布个人隐私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是自残、自杀等后果的,是犯法的,需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可能将被判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