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巩义房屋补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2018年至2019年河南省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河南省拆迁政策规定最新方案第19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及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根据第20条规定,拆迁补偿的具体形式如下所示: 产权调换,拆迁人家其他房屋用作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岸建筑面积结算,偿还房屋与被拆除房屋之间的结构差价,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对偿还的房屋拥有产权,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拆迁人会按照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向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用现金的形式给予补偿。 根据第21条规定,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住宅房屋之外,其他住宅房屋均需要按照以下规定对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实行产权调换,主要是偿还房屋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偿还金额按单方工程造价的50%到100%来计算,被拆除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结构差价,应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安置以及偿还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造成偿还房屋的建筑面积,超出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超出部分为十平方米,或者是不足十平方米的,超出的部分需要按照单方工程造价结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就是如果超出了面积大于十平方米的,需要按单方工程造价的一至两倍结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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