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买卖保障性住房吗 |
释义 | 可以,保障房由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构成。其中前两者是租赁性质的不可买,而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取得产权,并在后续出让的。但由于保障房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的,经适房在购买五年以内不能上市交易,如果已满五年需要出售的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向政府补交一定的价款。 一、青岛保障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青岛保障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向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个人填写,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户口所在地住房和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租赁他人房屋的还须提供市房屋租赁中心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明; (4)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5)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完成收入、财产、婚姻状况核查工作; 4、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登记: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准予登记。有异议的进行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出具不符合申请条件通知书。 一、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保障房的类型有: 1、经济适用房。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二、拆迁安置房相关政策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规费缴纳参照现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免缴相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安置房的建设与经济适用住房相比还有几项重大的政策突破。首先是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 其次,户型面积设计标准、上市交易管理不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限制,享受完全产权。安置房价格拆迁居民按经适房价格买 据介绍,拆迁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 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拆迁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居民购买时,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安置房面积新房面积不低于拆迁房 对于被拆迁者,最关心的莫过于新房面积和赔偿政策了,新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可以购买不低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拆迁安置房。具体多少还要根据具体工程定;而那些原住房面积狭小,住新房有的还需要补差价,有的符合低保等条件,享受一定优惠。 安置房交房时间拆迁居民能更快住新房 目前,很多开发商都是拿到拆迁土地后,才考虑群众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让群众在外面租房等待时间过长,新规则保证群众早日住上安置房。 三、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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