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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二套房怎么认定
释义
    一、北京二套房怎么认定
    北京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不外乎7种情况,下文为大家罗列分析。
    第一类: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第二类: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第三类: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类: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五类: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第六类: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七类: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纪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二、北京首套房政策怎么界定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北京首套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北京首套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北京首套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北京首套房。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北京首套房。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北京首套房。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北京首套房。
    三、购买二套房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贷款方式
    现在贷款方式注意分为三种,即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因为二套房申请贷款的话,其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都会高不少,特别是申请个人商业贷款购买的话,是更高的,而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依然可以享受相关的贷款优惠政策,只要第一套是使用了商业贷款,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就能安装首套贷款政策来执行。
    2、计算好人均住房面积
    购买二套房时,一定要计算好人均住房面积,因为有不少贷款银行对这方面是有一些优惠的,若购买的二套房是处于改善性住宅内的话,申请购房贷款依旧可以享受首套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北京收紧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标准
    对于如何界定公积金贷款所购为二套房,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公布了审核细则。该中心负责人表示,执行新规后,公积金将和商业银行联网,检查贷款申请人是否存在“二套房”情况。新政策执行两天来,各区县管理部交接平稳,没发生因政策调整致借款人公积金贷款遇阻的情况。
    有商贷记录
    已还清房贷也算二套房
    如果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将视为“二套房”。而对于没有使用过贷款,此前购房是全款付清的情况,此次并没有列入界定标准。
    同时,对于借款申请人存在尚未还清的商贷,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时,该笔商贷还款状态处于“逾期”状态的,即没有按时还款,就不能通过公积金的贷款审核。只有在商贷还款状态恢复为“正常”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
    有公积金记录
    包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如果借款申请人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将视为“二套房”。规定中,对于存在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并没有明确“已还清状态或未还清状态”。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上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未还清,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公积金贷款是没使用过或已还清,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操作细则
    新版授权书启用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流程包括咨询、初审、复审。
    从本周一开始,公积金贷款中心和各管理部将根据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评估结果中的相关信息,和贷款系统中调取的借款申请人相关信息,对借款申请人贷款情况进行审核。与此配合,公积金贷款也启用新版《个人信用评估授权书》或《个人信用评估授权书(预评)》,在授权书上,贷款申请人要签字授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公积金数据库查询本人信用信息,调取个人信用资料。而且新版授权书中还增加了借款人“是否申请过个人住房贷款”的栏目,需由借款人如实填写。
    个人信用评估的手续此次也有所调整,将为所有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信用评估手续,若同一笔贷款存在两名或两名以上借款申请人的,每名借款申请人均应办理个人信用评估手续。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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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