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六)市、区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第四条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合理配置警务辅助人员,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市、区人民政府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装备配置、教育训练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