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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回避方式包括执行回避指令回避与申请回避
释义
    

法律主观:
    


    申请回避的程序为:1、当事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由人民法院在三日内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3、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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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