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回避的程序为: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最晚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如果超出了这个时间,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申请回避的权利即丧失;2.法院收到回避申请后,会对回避理由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