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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诉时效名词解释
释义
    

法律主观:
    


    追诉期是指,有效期限内,可以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但是犯罪行为如果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的,就不能再对该犯罪行为审判处罚;即使已经立案或者判决的,也应当予以撤销。我国关于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量刑的轻重进行区分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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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0: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