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所健康证能代替餐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代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餐饮店和公共场所店都要求办理健康证明,但要求检查的内容都是一样的,都是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肝炎中的甲肝和戊肝、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的皮肤病这五种。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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