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是西安人社局局属单位,详细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0—001室。 办公时间:办理鉴定手续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咨询电话:029-82284688。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西安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一式 3份(现场领取、网站下载均可); 2、被鉴定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1份复印件(看原件收复印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5、老工伤人员 无需携带序号2材料(即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但需携带《老工伤人员工伤确认意见书》及《西安市老工伤纳入确认表》(看原件收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 2、负责受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因病伤残以及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3、负责申报鉴定材料的审核、分类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负责鉴定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5、承担相关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