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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拆迁材料原值用上税吗
释义
    法律分析:
    目前,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收入,并在拆迁后购置或者建造性质、用途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的,上述拆迁补偿收入加上出售各类固定资产拆迁收入,减去各类固定资产拆迁折价和处置成本后的金额,用于冲抵企业置换固定资产原价资产。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搬迁后未对性质、用途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进行重置的。具体经营方面,取得搬迁补偿收入后三年内,性质、用途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未更换的,在期满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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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