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没有按时发放 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 大队投诉,可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 赔偿金 。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无效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对仲裁决定拒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