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的不当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保留好证据的前提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互联网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发表言论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是一致的,情节较重的辱骂行为将会追究其刑事上的责任。如果被告所发布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了较大范围内的传播与浏览,使该辱骂、侮辱性Dev言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上的损害,那么被告理应当向原告道歉并相应的赔偿精神损失。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名誉权的诉讼,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