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型轿车强制报废车辆最新规定 |
释义 | 小型轿车强制报废车辆最新规定如下: 1、私家车包括5座轿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 2、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车辆每年需要年检2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 3、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年限到了,强制引导报废。 办理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 1、车主将车辆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公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给车主; 2、回收公司完成车辆解体切割,将资料交由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 3、回收公司通知车主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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