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杀害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以非法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针对未出生的胎儿,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故意杀害未出生的胎儿”的条款,即犯罪嫌疑人故意采取非法手段导致未出生的胎儿死亡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支持。例如,2013年贵州省某案件中,一名孕妇因家庭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被对方击打后流产,对方因此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这表明,杀害未出生的胎儿的行为在我国刑事法律范畴中,已经被认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未出生的胎儿在何时才被视为具有法律地位?未出生的胎儿在我国民法典中被视为是具有生命的存在,但其法律地位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从受精卵开始就已经具有了生命,但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具备完全的法律主体地位的人。一般来说,在胎儿分娩之前,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的认定。但是当胎儿分娩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可以获得身份。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杀害未出生的胎儿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的地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害未出生的胎儿的,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