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积分入户办理证件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积分入户办理证件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积分入户办理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 居住证 积分申请表》; 2. 持 证人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 居民身份证 ;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 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 居住证明 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二、详细流程 1.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3.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4.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积分入户办理证件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