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不到期一方毁约怎么办? |
释义 | 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是因为出租人违约在先,那么承租人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以双方协商内容为准,法律不干涉的。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一、公租房是什么? 1、公租房的全称“公共租赁房”,专为低收入人群且住房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公租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公租房是过渡性解决办法,房源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给不能租廉租房,不能买经适房,却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群;刚毕业,收入不低但没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房的人提供了帮助。 3、公租房在租赁期满5年后,符合条件的按综合造价为购买价,购买后可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政府在拟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两类住房将实现房源分配统 一、租金标准统一和退出管理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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