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政局正常的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各县区政府文件通知精神,上班一般是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民政局的时间在冬季时间夏季时间可能略有不同,但是变化不会太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