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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事情要用公证书
释义
    1、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抵押;
    2、公开招标;
    3、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抵押、赠与、继承;
    4、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以不动产、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
    6、个人存款的继承;
    7、股票的继承、赠与以及与股票权益有关的委托,票据拒绝证书;
    8、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9、企业的承包、租赁、拍卖、兼并;
    10、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使用许可;
    11、涉外收养和认领亲子;
    12、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奖券、彩票的发行及开奖;
    13、重大工程项目承包、基建、设计合同;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公证的事项。
    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是国家的证明机关。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公证处公证流程是什么
    办理公证的流程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征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任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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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