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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开除了工资应该怎么算
释义
    “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有所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小时工被开除了工资怎么算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被开除了是不是马上给工资
    公司在辞退员工的同时一般应该立即发放工资的,准确点来说是在员工离职之前一次性给员工支付所有的工资,即便是因为员工自身的过错被辞退的,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过错给公司造成了实质经济损失,否则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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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