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 1、居民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在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 3、是属于向税务机关办理申办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方式: 1、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2、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补充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3、纳税人可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综上所述,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