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长护险申请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可自主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提出申请并选择适合其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完成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收到评估结果告知书后,告知申请人评估结果。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长护险参保人员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确认服务关系后,可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 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对象如下: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 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本市居民医保;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4、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时,用户需要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如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2、社保卡(医保卡);如为离休干部,则提供离休干部医疗证; 3、其他相关材料,如户口簿,请具体咨询各受理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