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农村盖房怎样贷款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农村盖房的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4、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6、贷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7、清户撤押: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自建房贷款必备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成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成正常; 2、三年内建自住住房; 3、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 4、夫妻双方信誉良好(没有连续3期,累计6期以上不良记录); 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一个家庭最多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综上所述,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宅基地建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农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允许建房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建材及其他建房施工费用的发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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