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烟草局是我国的行政机关,属于国家负责烟草行业的监管和管理工作。依据烟草专卖法,烟草局有权对烟草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烟草局有合法的检查和调查权利,可以查看相关企业或个人的烟草储存情况,包括仓库等位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检查行为涉及到侵犯个人、企业的合法权益或隐私,则需要在保护利益的前提下,需要取得合法的检查授权或者法律程序,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烟草局无具体权利或者无恰当理由擅自侵犯个人、企业的合法权益或隐私,则其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或企业可以进行申诉和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