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了多份重疾险,是否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每份重疾险都有特定的保障范围和赔偿金额。购买多份重疾险可以增加保障范围和赔偿金额,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等待期等细节问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协商订立的,约定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经过费用支付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3.《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4.《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约定保险合同的内容,但不得损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5.《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明确告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责任和减少保险赔偿的约定,引起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注意的条款应当书面提示,并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其他保险文件上突出显示。 6.《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不得含有折价赔付、定额赔付、疑点赔付等不利于被保险人的条款。 7.《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其他保险文件上明示约定的免责条款、等待期、赔付限额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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