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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分公司如何纳税
释义
    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城市国税地税申报都是网上申报,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公司,可以凭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营业执照,基本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行开户行信息等证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网上申报纳税。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
    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纳税
    视情况而定:
    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分公司如何在当地纳税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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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