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授予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专利授予的基本原则如下:1.先发明原则;2.先申请原则。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由于各国所强调的管辖联系因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根据如下原则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二、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二、广义的知识产权有什么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所有权,广义的知识产权有: 1、著作权; 2、商标权; 3、专利权; 4、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专利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侵犯专利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侵犯专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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