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一般开庭几次 |
释义 | 一般刑事案件只开庭一次,但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可能会开庭两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法院在刑事案件开庭后出示判决书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审结时间。一般而言,刑事诉讼案件从开庭到最后判决的期限,可以由法官来决定,但是要在法律固定的期限内。案件的法定审结期限有三种情形: 1.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二个月内进行审结,但对于重大复杂性的案件则可以延长一个月审结。 2.对于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十天,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审结。 3.对于适用于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是七天。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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