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医疗机构有义务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患者应该主动了解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措施,如防范医疗事故、质量监督等,并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合理利用这些措施,以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化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防范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条例》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公开医疗质量和安全情况,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该主动询问医疗机构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按照规定合理利用这些措施,以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积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