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眉山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眉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购房合同约定的所购住房的产权人。贷款对象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眉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购买贷款人认可的自住住房,别墅、联排别墅、旅游地产类房屋、写字楼、商业性质类房产等不属于贷款发放类型; 1、期房:借款人购买的房屋项目与中心合作且《房屋预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现房:借款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且办证时间一年内的可以申请贷款。 3、再交易住房: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有效期内并符合贷款年限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四)购房行为真实有效,且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的20%; (五)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的一致性,借款人的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基数之和。 2、中心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并按照《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征信系统准入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不得向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还贷比=还贷金额(所有的债务之和)÷借款人收入,借款人还贷比应小于70%。 (六)同意并办理住房抵押及相关合同文本; (七)借款人购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已经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的、账户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征信记录,已结清的商业性贷款房产不计入职工家庭名下。对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相应贷款的借款人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二套房,首付比例20%以上,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率标准的1.1倍执行;职工家庭已经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属第三套;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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