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红灯没过去停在斑马线算闯红灯吗 |
释义 | 属于越线停车,不算闯红灯。红灯没过去停在斑马线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相关规定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所谓的闯红灯,是指车辆在停止线以内时,前进方向已经是红灯,但车辆仍然前行,并且最终车辆前后轮均越过停止线的行为。 一、遇到以下情况闯红灯不违法: 1.避让特殊车辆: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因避让特殊车辆,被监控探头拍下来违章,人工审核的时不会将闯红灯的行为记录在案。即使记录,可去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2.极端天气:能见度很低,连电子警察都看不清楚红绿灯的情况下。拍摄违法证据的照片会存在模糊之类的问题,误闯红灯,交警不会给与处罚。 3.紧急情况:公民将急症患者送到后,拿医院提供的证明,或被救助者提供的证明,到交管局民警处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可对违章记录进行消除。如果情况允许,最好叫救护车,避免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 4.交警指挥:在上下班高峰期的时候,在一些重要路口会有交警临时指挥交通。驾驶员需根据交警的手势驾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红灯是禁止通行的交通信号灯,在红灯时车辆驶过路口通行,就处于闯红灯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条第二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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