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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步骤
释义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步骤如下: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需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需卖方本人签字;
    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需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合同,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版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进行交接过户,房屋过户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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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