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年不在家,垃圾费是否合法? |
释义 | 垃圾费是合理的,应由污染者付费。根据国家建设部的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可按营业面积向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收取。国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说明垃圾清理费的合理性。 法律分析 垃圾费是要交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家建设部计价格2002872号文件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面积收取。在这里国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可见垃圾清理费是合理的。 拓展延伸 垃圾费收取与住户居住情况相关吗? 垃圾费收取与住户居住情况相关。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垃圾费通常是由居民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缴纳的费用,用于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洁。在一些地区,垃圾费的收取与住户的居住情况有直接关系。例如,对于长期不在家的居民,他们可能会申请暂停垃圾费的缴纳,或者根据实际居住时间进行费用的调整。这样的政策旨在公平合理地收取垃圾费,避免对长期不在家的居民形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因此,垃圾费的收取确实与住户的居住情况相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结语 垃圾费是合理的,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根据国家建设部文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商业网点可按营业面积收费。各地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垃圾清理费的合理收取。此外,垃圾费的收取与居住情况相关,可根据实际居住时间进行费用调整,以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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