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育局更改学籍信息需要2个月左右。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学籍是中国的一种特有制度,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教育部于2013年9月1日起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籍注册包括: 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